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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学院文件
闽中〔2007〕355号
福建中医学院关于做好 2008年遴选研究生导师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各有关教学单位: 遴选研究生导师是发展研究生教育,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为了做好 2008年遴选研究生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导师的学科、专业 2008年共遴选2个博士点,18个硕士点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导师的种类 ⒈博士生导师;⒉科研型硕士生导师;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生导师。 三、遴选研究生导师的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福建中医学院教职工退休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中〔2005〕208号)文件规定,申报博导的年龄应在60岁以下(即194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申报硕导的年龄应在56岁以下(即195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除年龄要求外,其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中医学院遴选、聘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科研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中〔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教育部招收博士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2008年申报博士生导师单位为校本部、直属附属单位,其它单位只申报硕士生导师。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㈠本人申请 采用网上填报和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⒈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址:http://www.10393yjs.com); 网上填报起止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⒉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⑴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其中部分表格须从网上下载,网址同上; ⑵申报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⑶申报材料需按顺序一次备齐,材料不齐者将不予受理; ⑷提交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向所在单位咨询。 ㈡申请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审核 ⒈推荐单位根据我校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⒉推荐单位务必于2007年12月25日之前将《2008年申报遴选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人的材料(1人1袋)送达或寄达(以寄达邮戳为准)我校,逾期谢绝受理。 ㈢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⒈研究生部对申报材料按学科分类汇总后,于2007年12月28日前送交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外聘同行专家对博士生导师材料的函评工作由研究生部另行安排); ⒉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具体的评审意见; ⒊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于2008年1月16日前将公示1周后的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部。 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择期对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⒉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如无疑异者确定为2008年新增导师; ⒊评审结果向各申报单位进行反馈。 五、其他事项: ⒈对已获硕士生导师资格,确因学科原因需要更换指导专业者,可提出申请(附件4),审批程序同上。 ⒉申报材料的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部(联系人:翁锋、朱力义,联系电话:0591-22861067,邮编:350108)。
附件: 1.2008年福建中医学院遴选研究生导师分专业一览表 2.2008年申报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导师材料清单 3.2008年申报遴选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 4.2008年福建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更换指导专业申请表 5.2008年校本部和直属附属单位职工申报资格的补充说明
二○○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08年福建中医学院遴选研究生导师分专业一览表
说明: ⒈申报者需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慎重选报指导类型和指导专业; ⒉中医骨伤科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根据其指导类型分为科研型和临床型,申报人只能选报其中一项。
附件2: 2008年申报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导师材料清单
说明: ⒈本清单请贴于材料袋封面(1人1袋); ⒉申报材料请一次备齐(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并按顺序摆放; ⒊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第1、2项因份数较多,可加盖公章后复印;全部材料请自行备份,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附件3: 2008年申报遴选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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